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意见
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关于投资中江国际金鹤 15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议案》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江
国际金鹤 15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自有资金来源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1
四、《关于投资恒天稳利 37 号中孚投资基金一期的议案》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恒天
稳利 37 号中孚投资基金一期》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自有资金来源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付 铁 姜 涟 罗时龙
2016 年 6 月 2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