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景峰医药
股票代码: 000908
信息披露义务人1:维梧百通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环湖西一路333号303-12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288号2504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2:维梧睿璟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环湖西一路333号303-11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288号2504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3:维梧鸿康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环湖西一路333号303-13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288号2504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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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景峰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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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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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景峰医药/上市公司/公司 指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维梧百通 指 维梧百通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维梧睿璟 维梧睿璟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维梧鸿康 指 维梧鸿康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维梧百通、维梧睿璟、维梧鸿康
本报告书 指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维梧百通、维梧睿璟、维梧鸿康减持上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
例减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
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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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维梧百通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环湖西一路 333 号 303-12 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 万
法定代表人:FRANK FANG-CHIEN KUN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74812036G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经纪类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3 年 8 月 8 日至 2043 年 8 月 7 日
股东:维梧百达(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288 号宏伊国际广场 2504 室
2、维梧睿璟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环湖西一路 333 号 303-11 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 万
法定代表人:FRANK FANG-CHIEN KUN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74812028M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经纪类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3 年 8 月 8 日至 2043 年 8 月 7 日
股东:维梧睿达(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288 号宏伊国际广场 2504 室
3、维梧鸿康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维梧鸿康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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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环湖西一路 333 号 303-13 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 万
法定代表人:FRANK FANG-CHIEN KUN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74812079X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经纪类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3 年 8 月 8 日至 2043 年 8 月 7 日
股东:维梧鸿达(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288 号宏伊国际广场 2504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维梧百通、维梧睿璟、维梧鸿康的执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均
是 FRANK FANG-CHIEN KUNG,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任职 姓名 性别 护照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FRANK FANG-CHIEN
董事 男 534139694 美国 美国
KUNG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维梧百通、维梧睿璟、维梧鸿康未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维梧百通、维梧睿璟、维梧鸿康分别为有限合伙企业维梧百达(上海)股权投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维梧睿达(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维梧鸿达
(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全资子公司,维梧百达(上海)股权投资基金
企业(有限合伙)、维梧睿达(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维梧鸿达(上海)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均为维梧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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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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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为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维梧百通、维梧睿璟、维梧鸿康合计持有景峰
医药 43,988,6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89%,持股比例低于 5%。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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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景峰医药 5.555158%无限售流通
股份,具体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维梧百通 23,904,179 2.988789%
维梧睿璟 18,656,789 2.332697%
维梧鸿康 1,868,897 0.233672%
合计 44,429,865 5.55515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景峰医药 4.999989%无限售流通
股份,具体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维梧百通 23,736,732 2.698048%
维梧睿璟 18,526,099 2.105778%
维梧鸿康 1,725,787 0.196162%
合计 43,988,618 4.99998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如下:
1、2016 年 4 月 1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230 万股,减持
均价为每股 13.50 元:
信息披露 权益变动前持 减持后剩余比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后剩余股数
义务人 股数量(股) 例
维梧百通 23,904,179 1,123,291 0.140447% 22,780,888 2.848341%
维梧睿璟 18,656,789 876,709 0.109617% 17,780,080 2.223080%
维梧鸿康 1,868,897 300,000 0.037510% 1,568,897 0.196162%
合计 44,429,865 2,300,000 0.287574% 42,129,865 5.267584%
2、2016 年 6 月 2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2,354,234 股,减
持均价为每股 12.22 元:
上市公司送
信息披露义 第一笔减持 减持后剩余 减持后剩余
股后剩余股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务人 后剩余股数 股数 比例
数
维梧百通 22,780,888 25,058,977 1,322,245 0.150294% 23,736,732 2.698048%
维梧睿璟 17,780,080 19,558,088 1,031,989 0.117302% 18,526,099 2.105778%
9
维梧鸿康 1,568,897 1,725,787 —— —— 1,725,787 0.196162%
合计 42,129,865 46,342,852 2,354,234 0.267595% 43,988,618 4.99998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权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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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
券交易买卖景峰医药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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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
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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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维梧百通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Frank Fang-Chien Kung
信息披露义务人:维梧睿璟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Frank Fang-Chien Kung
信息披露义务人:维梧鸿康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Frank Fang-Chien Kung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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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天岳经济开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发区天岳大道
股票简称 景峰医药 股票代码 000908
维梧百通投资管理咨询(上海)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环湖西
有限公司 一路 333 号 303-12 室
维梧睿璟投资管理咨询(上海)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环湖西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有限公司 注册地 一路 333 号 303-11 室
维梧鸿康投资管理咨询(上海)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环湖西
有限公司 一路 333 号 303-13 室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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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种类: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原始持股:持有 44,429,865 股,持股比例 5.555158%;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2016 年 4 月 19 日减持后持股:42,129,865 股,持股比例 5.267584%;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2016 年 6 月 23 日除权后持股:46,342,852 股,持股比例 5.267584%
股票种类: A股
2016 年 4 月 19 日减持 2,300,000 股,减持比例 0.28757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2016 年 6 月 24 日减持 2,354,234 股,减持比例 0.267595%
量及变动比例
2 次累计减持 4,654,234 股,累计减持比例 0.555169%
截止 2016 年 6 月 24 日,剩余持股 43,988,618 股,占总股本 4.99998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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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否√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是□否√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否√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维梧百通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Frank Fang-Chien Kung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维梧睿璟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Frank Fang-Chien Kung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维梧鸿康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Frank Fang-Chien Kung
日期:2016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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