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4 证券简称:金石东方 公告编号:2016-041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
募投项目实际进度,同时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
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2016年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的额度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购买的理财产品范围为“投资
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
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
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及其他金
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内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后,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具体
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
产管理计划等)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且该
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其中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此两项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产品到期后,涉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将转回募集资金
专户,涉及使用自有资金的转回自有资金账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4、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
买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由于公司在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中“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上市公司除应当
及时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规定,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
财产品范围包括了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公司
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
务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开立或注销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后,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并在公司半年度、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收益。通过进行适度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
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对部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
收益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
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
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及/或理财本金安全。(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
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
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
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3)流动性风险:
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根据相关理财产品条款,如投资者不享有提前
终止权,投资者应准备持有至理财产品合同终止。(4)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
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产品协议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
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
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
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5)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
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
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2、针对投资风险,发行人拟采取如下措施防范:(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
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 12 个月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
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2)公司财务部将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
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3)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内审人员
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切实做好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独立董
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3、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
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
措施。
三、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16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需有保本约定),
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方案。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直接产生一
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
定的收益风险。保荐机构将督促发行人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保荐机构同意发行人在12个月
之内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