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tarlake Bioscience Co.,Inc. Zhaoqing Guangdong
(住所:广东省肇庆市工农北路 67 号)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二〇一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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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重要声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
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招
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
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
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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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目 录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4
第二节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7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0
第四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11
第五节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2
第六节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13
第七节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4
第八节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15
第九节 其他情况..............................................................................................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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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1 年 6 月 21 日,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星湖”、“公司”或“发行人”)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公司债券核准文
件,核准文号为证监许可字[2011]982 号,获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4 亿元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本期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2011 年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星债暂停、122081。
四、发行规模:人民币 6.4 亿元。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 6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债券形式:本期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八、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5.80%。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
面利率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三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
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三年执行新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三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
面利率不变。
九、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1 年 7 月 7 日
十、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7 月 7 日,2016
年和 2017 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兑付日:本期债券设置提前还本条款,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兑付
本期债券剩余本金的 30%;2017 年 7 月 7 日兑付剩余本金的 70%。但若发行人
行使赎回权,或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4 年 7 月 7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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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另计利息。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1 年 7 月 7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6 日止,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十三、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若发行人在第 3 年末行使赎回权,所赎回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利息在兑付日
2014 年 7 月 7 日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
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 2014 年 7 月 7 日一起支付。
若发行人放弃赎回权且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权或行使部分回售权,则本期债
券剩余本金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即在债券发行完毕后第 5 年偿还剩余本金 30%,
第 6 年偿还剩余本金 70%;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
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
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本期债券
兑付日为 2016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7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本次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
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十四、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
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
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
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
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
在第 4 年、第 5 年、第 6 年存续。
十五、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
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
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3 年的票
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若发行人未行使
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六、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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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
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
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
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发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上调票面利率 170
个基点至 7.50%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公司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即 2014 年 7 月 7 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含当期利息)回售给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申报
有效数量为为 254,192 手(1 手为 10 张),回售金额为 254,192,000 元。公司已于
2014 年 7 月 7 日对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星债暂停”公司债券实施了回售。
十七、发行时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联合信用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
十八、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评定,公司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
十九、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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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tarlake Bioscience Co.,Inc. Zhaoqing Guangdong
2、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3、股票简称及代码:*ST 星湖 600866
4、法定代表人:莫仕文
5、成立时间:1992 年 4 月 18 日
6、注册资本:645,393,465 元
7、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肇庆市工农北路 67 号
8、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肇庆市工农北路 67 号
9、邮政编码:526060
10、电话:0758-2291130
11、传真:0758-2239449
12、互联网网址:www.starlake.com.cn
13、经营范围:本企业及企业成员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
营;应经审批的,按批准事项经营,未获审批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
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年报: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增速下行,而环
境保护的要求更趋严厉,加重了生物发酵行业国内外环境的挑战,公司面临着市
场竞争、环保升级和企业转型等的严峻挑战。
由于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尤其是食品与饲
料添加剂产品价格较去年进一步下滑,导致产品价跌量减;部分产品的生产线设
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导致产能未能有效释放,收入成本长期倒挂;新实施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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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保法,加大了企业环保综合治理的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
管理流程,瘦身减负,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执行力,并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策
略,紧贴市场动向,适时调整生产计划,有选择地多生产和销售盈利能力强的产
品,但受限于盈利产品的规模、市场容量,以及目前的用途等,公司整体经营未
能全部抵御市场的风险,2015 年未能完成扭亏为盈的目标。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7.30 亿元,同比下降 16.26%。其中:生化原
料药销售收入 3.79 亿元,同比下降 8.62%;食品和饲料添加剂实现销售收入 3.45
亿元,同比下降 23.61%。实现利润总额-4.2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4.22 亿元。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年增减(%)
(%) 减(%) 减(%)
食品及饲 减少13.75个
34,477.07 40,630.05 -17.85 -23.61 -13.52
料添加剂 百分点
生化原料 增加7.55个
37,923.86 27,739.19 26.86 -8.62 -17.17
药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年增减(%)
(%) 减(%) 减(%)
核苷酸添 增加-2.34 个
22,941.02 25,213.91 -9.91 -37.55 -36.19
加剂 百分点
氨基酸饲 增加-44.73个
11,536.05 15,416.14 -33.63 37.34 106.43
料添加剂 百分点
核苷及核
苷酸原料 增加7.20个
32,179.17 23,769.70 26.13 -3.19 -11.78
药及中间 百分点
体
氨基酸原
增 加 10.11
料药及中 5,744.69 3,969.49 30.90 -30.46 -39.34
个百分点
间体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年增减(%)
(%) 减(%) 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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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0.16个
国内 51,856.94 51,592.26 0.51 -22.07 -21.95
百分点
减少10.14
出口 20,543.99 16,776.98 18.34 2.26 16.76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公司报告期内食品及饲料添加剂行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23.61%,
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 13.75 个百分点,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食品及饲料
添加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尤其是主要产品呈味
核苷酸二钠产品价格较去年进一步下滑,产品价量齐减导致销售毛利率同步减少。
(2)公司报告期内生化原料药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8.62%,毛利率较
上年同期增加 7.55 个百分点,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料药下游产品需求受限、
销量减少所致,毛利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销售策略改为以价格为导向,提升销售
单价,使得毛利率同比增加。
(3)本期国内外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22.07%,主要是主导产品呈味核苷酸二
钠市场竞争激烈,收入成本倒挂,销量大幅减少所致。本期出口销售毛利同比下
降 10.14%,主要是外销苏氨酸产品销售单价降幅较大所致。
三、发行人 2015 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度财务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末比上年末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增减(%)
资产总额 184,398.41 225,552.79 -18.25%
负债总额 79,588.06 78,736.77 1.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04,810.36 147,549.94 -28.97%
总股本 64,539.35 64,539.35 0.00%
本年比上年增减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
营业收入 72,976.15 87,149.17 -16.26%
营业利润 -43,202.65 -35,863.06 不适用
利润总额 -42,638.66 -35,441.13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235.44 -36,080.06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3,652.76 -37,062.84 不适用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53 -2,022.44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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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8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11 年 7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 6.4 亿元公司债券。根据发行人于 2011
年 7 月 5 日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
资金中的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的银行借款,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
全部按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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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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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完成了对本期公司债券 2015 年
度的跟踪评级工作,并已出具《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跟踪评级报告主要评级观点
公司作为国内核苷(酸)类及氨基酸类产品的龙头生产企业,2015 年公司
控制自身负债水平,整体债务负担不重。2015 年受宏观经济增速持续放缓、行
业产能过剩及市场无序竞争、主导产品呈味核苷酸二钠销售价格持续下降等不利
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较上年有所下滑,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均有所下降;
受部分生产线设备老旧、弃用等因素影响,公司固定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对
其盈利水平影响较大。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环保风险
以及产品质量风险等可能对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影响。
二、跟踪评级结果
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具有良好的股东背景;2015 年公司持续进行 I+G
生产线技术改造,未来随着 I+G 生产线技术瓶颈的突破,公司生产成本将有所
降低,有助于缓解主要产品收入成本倒挂现状;公司原料药产品盈利水平稳中有
升,但整体盈利状况能否好转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联合评级下调公司主体长
期信用等级至“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下调“星债暂停”的债项信用
等级至“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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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为刘欣欣女士,报告期内未发
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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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利息偿付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17 年每年
的 7 月 7 日,2016 年和 2017 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15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按期足额支付了“星债暂停”自 2014 年 7 月 7 日至 2015
年 7 月 6 日期间的利息。
二、回售情况
根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
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上
调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发
布公告,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上调票面利率 170 个基点至 7.50%。根据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
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日
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含当期利息)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价
格为债券面值(100 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回售申报
的统计,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 254,192 手(1 手为 10 张),回售金额为
254,192,000 元。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星债暂停”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如下:
单位:手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640,000 -254,192 38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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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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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的担保余额为 17,667.76 万元,是公司对参股公司广东星湖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 17,667.76 万元,广东星湖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
公司及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包括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7,667.76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7%,未超过 2014 年末净资产的百分
之二十。
三、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5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相关当事人
2015 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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