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重
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
民币 7 亿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元整)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型产品,期
限 180 天,预计年化投资收益率=一周期限品种 SHIBOR 的拆
借利率+1.41%。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
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