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16-031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6 年度预计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的需要,依据公司整体资金计
划,本公司在 2016 年度内拟向控股股东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电彩虹”)及彩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申请借款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以余额计),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
资金缺口。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
交易。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中电彩虹
名称: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咸阳市秦都区彩虹路一号西侧
法定代表人:赖伟德
注册资本:351,349.53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技术研发、服务、转让;以自有资金对信息产业、房
地产业、商务贸易业务投资及资产经营(非货币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
进出口业务;液晶基板玻璃、玻璃制品及原材料、光伏产品、组件及原材料、
电子产品及原材料、金属材料、通用零部件、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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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塑料制品、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纸制品、木材、钢材、建筑材料、
煤炭、矿产品(除专控)、电线电缆的购销;仓储及物流服务。
中电彩虹持有本公司 18,126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4.60%,为本
公司控股股东。
2、彩虹集团
名称:彩虹集团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司云聪
注册资本:251716.7 万元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至 2018 年 06 月 03 日);彩色显示
器件、彩色电视机、显示器及其配套产品、电子器件、电真空器件、电子产品、
信息光电子材料、微电子材料、元器件、太阳能光伏电池及其组件的研究、开
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集成;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制、
开发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工业控制系统及其信息技术
及产品的开发与销售;机械加工、修理;气体粗苯及焦油的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彩虹集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彩虹集团持有中电彩虹 26%的股权,系本公司
关联方。
三、交易内容
1、借款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贷款方:中电彩虹及彩虹集团
2、预计交易标的:预计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以余额计),
具体借款时间及金额由公司经营层根据业务需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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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款用途: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缺口
4、借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一年,具体由借贷双方商定
5、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6、无抵押、无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目的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缺口,进一步
保证公司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体现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
支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2016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因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
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盟权先生、司云聪先生和张少文先生进行了回避,该议
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召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以及会
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拟自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拆借资金,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拆借
资金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且无抵押,无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符合规定的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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