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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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8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已获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

于2016年5月13日证监会指定网站上。

2、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案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具体方案

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1、公司最新总股本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1,154,014,1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

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

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

缴纳。

2、方案调整说明

1、在上述分派方案公布后,公司完成了对业绩补偿股份的定向回购和注销

事宜,致使公司总股本在方案公布日至实施日期间发生了变化,即由

1,154,014,198 股减至 1,149,439,907 股,因此,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

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9,439,9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3979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3581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3979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

税款;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

利税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79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39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

缴纳。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年7月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7月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81 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 06******14 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 08******61 东亚真空电镀厂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6月27日至登记日:2016年7月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二路长信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徐磊

咨询电话:0553-2398888

传真:0553-5843520

七、备查文件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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