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6-7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以传真
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收到表决票 9 张。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
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1 亿元人民币贷款
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矿业”)拟向
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1亿元人民币,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授信期及授信
额度内办理贷款。
授权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在前述贷款授信总额度内发生的包
括但不限于额度调剂、贷款银行主体变更、贷款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期限不超过五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采矿许可证作抵
押,为下列贷款授信额度及信用证提供担保:
1、兴业矿业(上海)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贸
易”)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2、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融冠矿业”)
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0.9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授权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包括但不
限于额度调剂、贷款银行主体变更、贷款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
(1)锡林矿业拟为兴业贸易、融冠矿业提供的担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
(2)担保对象兴业贸易、融冠矿业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3)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95,208.15 万元,占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5.29%;本次拟为兴业贸易、融冠矿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4,000 万元,对外担保总额
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综上,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