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日机密封 公告编号:2016-026
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公司2016年5月24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
方案的实施距离前述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6年4月12日总股本53,34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 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53,34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6,680,000股。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7月4日(星期一),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7月5日(星期二)。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7月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7月5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11 四川川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24日至登记日:2016年7月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5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公积金转股
数量(股) 比例(%) 送股(股)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
22,942,750 43.01 11,471,375 11,471,375 45,885,500 43.01
件股份
04 高 管 锁 定
6,942,750 13.02 3,471,375 3,471,375 13,885,500 13.02
股
06 首 发 前 机
16,000,000 30.00 8,000,000 8,000,000 32,000,000 30.00
构类限售股
二、无限售流 30,397,250 56.99 15,198,625 15,198,625 60,794,500 56.99
通股
三、总股本 53,340,000 100.00 26,670,000 26,670,000 106,68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06,680,000股摊薄计算,2015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77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八号,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琪
咨询电话:028-85542909
传真电话:028-85366222
九、备查文件
1、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