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9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经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饰件”)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最高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
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内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
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 年 1 月 10 日
2、 注册地点: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 1 号
3、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饰件、化纤复合面料、座套、坐垫、汽车配件的研发、制
造、销售。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847,719,347.72 758,130,799.83
总资产
583,848,984.99 498,545,160.61
总负债
263,870,362.73 259,585,639.22
所有者权益
项 目 201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15 年 1-12 月(经审计)
3,741,671.01 23,976,140.95
净利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担保额度
序号 被担保方 用途 担保方式 担保人
(万元)
1 旷达饰件 20,000.00 流动资金 连带责任保证 母公司
公司与上述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办
理担保事宜,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担保协议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解决公司的投资、发展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母公司为
其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3、提供反担保情况:无。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
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2亿元主要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旷达饰件的经营发展需求,旷达
饰件财务状况稳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及子、孙公司的担保总额 53.35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50.83%%;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 个担保议案合计
额度 12.00 亿元,公司及子、孙公司的担保累计总额为 65.35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7.25%。公司及子、孙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
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均为 0 元。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