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以现
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 6 人,通讯表决董事 3 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监事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电力子公司更名并对其增
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5 亿元人民币,同时
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其经营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次对电力子公司增资及更名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增资完成后将有效提升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优化资本结构及内部管理体制,
更好地适应企业未来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
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资及更名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对电力子公司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并
更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与招商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票据质
押、抵押等资产池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
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28 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
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进行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不超过 2.00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
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6 年 6 月 28 日的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