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0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龙洲股份,证券代码:
002682)已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后经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且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4 月 27 日、5
月 5 日、5 月 19 日、5 月 26 日、6 月 2 日、6 月 13 日、6 月 20 日先后发
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2016-045、
2016-047、2016-053、2016-054、2016-056、2016-057、2016-058),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49)。
公司计划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筹划的重组标的资产拟定为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津兆华领先”)100%股权。天津兆华领先主营业务包括:基质沥青
的仓储与销售、改性沥青的加工、沥青特种集装箱的物流服务。标的资产
1
控股股东为北京兆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兆华”),实际控制
人为毋一兵先生。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内容
本次筹划的重大重组方案拟定为公司向天津兆华领先现有股东以发
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其持有的天津兆华领先 100%股份(预计:现
金支付比例 50%,股份支付比例 50%),并同时拟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控股股东将不会发生变化,目
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进行积极沟通、洽谈商议,尚未形
成最终方案,因此以上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重组框架协议,目前正与有
关各方积极研究论证、细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方案,公司聘请的相
关中介机构正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公司
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
案。
4、其他情况
目前,本次重组事项已取得龙岩市人民政府同意启动并推进,本次交
易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尚需经有权国资部门批准。在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审批。
二、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
工作,包括:1.就本次重组方案的核心内容进行沟通确认;2.积极推动本
次重组的审计评估工作。公司承诺将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前按照《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申请文件》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2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
告后恢复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
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直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确定并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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