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6-051 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3,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19股,共计转增1,012,700,000股;同时,以2015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9股,共计送红股479,700,000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
公司总股本为2,025,400,000股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高送转的股东未来 6 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
公司于201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号),怡球香港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未来6
个月内无其他减持计划。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截至2015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3,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股,
共计转增1,012,700,000股;同时,以2015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
送红股9股,共计送红股479,700,000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
2,025,400,000股。
二 、股东提议高送转的情况及理由
(一)怡球(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球香港”)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票24,548万股,持股比例为46.06%。
怡球香港于2016年6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怡球资源2015年末未分配利
润送红股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相关提议及承诺》,提议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533,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股,共计转增
1,012,700,000股;同时,以公司201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9
股,共计送红股479,700,000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2,025,400,000
股。
(二)怡球香港提议高送转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回报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同时,本次高送转方
案实施完毕后,增加了公司股票在市场上的流动性。
(三)怡球香港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通过后的上述高送转相关议案时投赞
成票。
三、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
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为积极回报股东,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大华审字[2016]005820审计报告,公
司201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555,610,437.63元,资本公积1,050,981,557.55元。经过审
慎评估,公司认为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高送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加公司
股票在市场上的流动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三)公司董事及实际控制人黄崇胜先生、林胜枝女士,董事陈镜清先生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时均投了赞成票,并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高
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除黄崇胜先生、林胜枝女士、陈镜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
其他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董事黄崇胜先生、林胜枝女士、陈镜清先生及公司控股
股东怡球香港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情况均未发生变动。
(二)公司董事黄崇胜先生通过太仓智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陈镜清先生通过太仓环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黄崇胜先生、林胜枝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怡球香港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如下:
公司于201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16-045号)。怡球香港计划于2016年5月21日至2016年
11月2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怡球资源股票不低于2500万股,同
时不超过5000万股,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除上述已披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
票的计划外,怡球香港未来6个月无其他减持计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高送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控股股东怡
球香港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6.06%,其已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高送转议案时投同意
票;
(二)董事会在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前后的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
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二)本次高送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
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