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泵业: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6-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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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6-054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同意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

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4 日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8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7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大溪北路 492 号公司总部大

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发行规模等部分事项的议案》

1.1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1.2 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1.3 募投项目

1.4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的议案》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修订)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聘任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8

注:1. 上述议案中议案 1、2、4 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

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

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13 日上午 8:00-11:0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大溪北路 492 号公司总部大

楼三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

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

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 2),传真

至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

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2。

2、投票简称:新界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3/8

4、在投票当日,“新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1,1.02 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2,以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发行规模等部分事

议案 1 项的议案

1.00

1.1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1.01

1.2 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1.02

1.3 募投项目 1.03

1.4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04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

议案 2 的议案

2.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议案 3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的议案

3.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 4 4.00

关于聘任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5 5.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4/8

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

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下午 15:00,结束时

间为 2016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5/8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

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严先发 颜文燕

联系电话:0576-81670968

传 真:0576-86338769

电子邮箱:zqb@shimge.com

2、参会费用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6/8

附件 1: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

出席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

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行使

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发行规模等部分

1

事项的议案

1.1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1.2 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1.3 募投项目

1.4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

2

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

3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的议案

4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5 关于聘任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 效 期 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7/8

附件 2:

参会回执

截至 2016 年 7 月 12 日,本人(本公司)持有“新界泵业”(代码:002532)

股票 股,拟参加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

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日期: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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