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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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6-3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在常州市

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方式

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其中 6 名董事现场出席,艾军先生、武利民先生、于培诺先生以

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公司董事会提名林金锡、林金汉、陈少辉、

王国祥、黄柏达、刘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葛晓奇、曾剑伟、

仲鸣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进行逐个审议,每位候选人均获得全部 9

票同意。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

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存在任期超

过 6 年的情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内容

请参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

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中弘光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

有的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南京益典弘将成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林金锡先生为本次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共计 19,9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

公司进行增资。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金锡先生:195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1980 年-1996 年任职于常州玻璃厂,1996 年至今担任常州市亚玛顿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 年创立发行人前身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2009

年被中国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聘请为副会长、常州市光伏行业协会副会

长。2010 年获常州市科技局、常州市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金奖。2011 年被评

为“常州市杰出企业家”、“常州十佳优秀科技工作者”。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林金锡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760 万股,与林金汉共同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

事的情形。

林金汉先生: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 年-1988 年担任江苏化工学院教师,1988 年-1991 年就

读于上海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并取得硕士学历,1991 年-2010 年 3 月担任广州爱

先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 年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三

等奖;2005 年及 2008 年二度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08 年获得中

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截至披露日,林金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40 万股,与林金锡共同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

事的情形。

陈少辉先生: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住权。1991 年 7

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3 年 9 月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

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主修企业财务管理。1991 年 9 月至 2001 年 2 月,在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工作;2001 年 2 月至 2002 年 6 月,在上

海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杭州 UT 斯达康

通讯有限公司工作,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6 月,在特易购(中国)有限公司工

作,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美卓(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

税务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披露日,陈少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王国祥先生:197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卡勒特纳米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技术员,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技术

研发部经理,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经理,现任本公司技术副

总监兼技术研发部经理。

截至披露日,王国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黄柏达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台湾高雄籍,硕士学历。1999 年 11

月至 2003 年 8 月,在日月光半导体公司工作,从事先进制程开发;2003 年 9 月

至 2006 年 5 月,在茂矽电子公司服务,负责驱动 IC 封装制程开发;2006 月 6

日至 2011 年 10 月,在和桐集团公司工作,从事背光源开发,业务,发言人等职

务;2011 年 11 月至今,在新加坡 Optitune 公司从事策略事业及市场开发。

截至披露日,黄柏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刘芹女士:198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江苏昊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披露日,刘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曾剑伟先生: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86 年毕业于北

京理工大学光学工程系,毕业后进入国营光明器材厂从事光学玻璃的熔炼及压型

工作至 1992 年,从 1993 年至 2000 年在中美合资企业成都佳闽光学仪器有限公

司任总经理,从事光学仪器的生产研发销售,2000 年至今组建成都市鑫吉康光

电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光电仪器的进出口贸易。

截至披露日,曾剑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仲鸣兰女士:196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1989 年 8 月至 1994

年 4 月,在常州柴油机厂(现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成本核算工作;1994 年 5

月至 1999 年 12 月,在常州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2000

年 1 月至 2012 年 5 月,在常州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审计、资产

评估等工作;2012 年 5 月至今,在常州金正兴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等工作。

截至披露日,仲鸣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葛晓奇先生: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法学硕士学位。1987 年 8 月至 1989 年 9 月,在安徽大学法律系任教;1989

年 9 月至 1992 年 7 月在华东政法大学读研究生;1992 年 8 月至今从事专职律师

工作,目前任职于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

截至披露日,葛晓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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