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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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6-22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1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

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保投资公司”)所持有的天津中天航空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中天航空公司”)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5)。

双方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后,对标的股权资产价值开

展了相应的审计和评估。2014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24,583.05 万元

1

收购天保投资公司持有的中天航空公司 60%股权。因协议签署日

股权转让事项及相关《评估报告》尚需国资部门审批和备案,双

方同意,标的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格以国资审批、备案价格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7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4-46)和《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4-47)。

本次交易事项实施过程中,标的股权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到期,公司披露了股权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12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4-75)。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针对本次收购事项,双方进行深入磋商后重新对标的股权资

产价值开展了相应的审计和评估。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

的天津中天航空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

评估报告》(华夏金信评报字[2016]038 号),以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评估后资产总额计人民币 53,662.93

万元,净资产计人民币 53,662.93 万元。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

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同意以《评

估报告》为基准,确定以人民币 32,197.76 万元收购天保投资公

司持有的中天航空公司 60%股权。因合同签署日《评估报告》尚

需国资有关部门备案,双方同意,标的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格以备

案价格为准。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等待国资有关部门批复和股东大

会批准,关联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将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进行回避表决。

三、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原资产评估报告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到

期,新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0 月 31 日。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

础法,经实施现场调查、市场调查、询证和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

最终确定评估结果。

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保税区投

资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天津中天航空工业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华夏金信评报字

[2016]038 号)。截止 2015 年 10 月 31 日,天津中天航空工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前账面资产总额计人民币 53,637.18 万元,

3

负债总额计人民币 0 万元,净资产总额计人民币 53,637.18 万元。

评估后资产总额计人民币 53,662.93 万元,评估值比原账面值增

加 25.75 万元,增值率为 0.05%;净资产计人民币 53,662.93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与原账面值比较增加计人民币 25.75 万元,

增值率为 0.05%。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以《评估报告》为基准,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

为人民币 32,197.76 万元。因合同签署日《评估报告》尚需国资

有关部门备案,双方同意,标的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格以备案价格

为准。《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司一次性支付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二)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

公司以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承担责任,转让前标的公司的

债权债务仍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承担。

(三)过渡期损益处理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且公司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天

保投资公司退出标的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标的公司财产、利润

分配。同时双方商定,自评估基准日(即 2015 年 10 月 31 日)之

后发生的过渡期损益由本公司承担。

4

(四)权证变更和涉及税费

股权转让款支付后 30 日内,双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双方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

自承担。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标的公司的职工安置,原标的公司

职工的劳动合同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及完成后继续履行。该关联交

易完成后,不会因本次交易发生同业竞争情况。本次股权收购款,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业务将向航空领域扩展,打造新

的盈利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快速

健康发展。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 0 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此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准,定价遵循了公开、

5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

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方式符合市

场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进

一步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华夏金信评报字[2016]038 号评估报告。

4.华寅五洲 CHW 津审字[2016]0132 号审计报告。

5.《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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