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6-023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光韵达,证券代码:300227)自2016
年6月20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现经确认,该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
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
司股票自2016年6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2016年7月19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
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
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如有)将于2016年7月20日恢复交易,
并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如有)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
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如有)复牌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如有)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
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自停牌之
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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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
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者证明文件;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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