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一汽夏利 公告编号:2016-临 026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天津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
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津证监公司字[2016]48 号),
内容如下:
2011 年 12 月 30 日,你公司在收购报告书中披露了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作出的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前解决同业竞争
问题的不可撤销承诺。2016 年 6 月 4 日,你公司公告称一汽股份拟将承诺期延
迟三年作为过渡期,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提交 6 月 27 日召开的股东
大会审议。我局关注到一汽股份变更承诺履行期限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以下简称《4 号指引》)的监管要求。对此,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4 号指引》等相关规定,做好以下事项:
一、你公司应督促一汽股份尽快补充披露保证承诺实际履行的履约保障措
施、超期未履行的具体补偿措施等。
二、你公司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与投资者之间沟通交流,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你公司应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