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北京光线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传媒”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北
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以下简称“关联
交易计划”)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可能发生的日常经营
合同,现公司预计2016年下半年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亿元。
2016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下半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长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计划事项尚待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2015年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预计公司2016年下半年日常
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事项 关联关系
投资发行、代理发 参股公司及
天津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 行、宣传服务 受同一主体
(以下简称“猫眼文化”)
控制公司
2016年下半年全部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天津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第8层办公室801房间
法定代表人:王兴
注册资本:5555.555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节目制作、发行;电影发行;经营
演出及经纪业务;数字电影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影视策划、影视服装道具、影
视器材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会议服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影视衍生品的技术开发;票务代理;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图文设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文化娱乐信息咨询服务;策划咨询;版权代理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影
视文化项目技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音乐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企业
策划服务;公共活动策划;文化娱乐衍生产品、动漫衍生产品设计、开发、制作、
批发(音像制品、出版物除外);计算机软硬件(音像制品、出版物除外)、纺
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文物及监管物品除外)、
首饰、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批发;舞台、灯管、音乐的设计、安装;艺人形象与
发展策划;文化娱乐活动策划的相关服务;影视衍生品的技术开发;票务代理;
计算机图文设计;会议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71,617,315.79
元,净资产为50,104,536.66元,主营业务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80,774.35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猫眼文化38.40%股权,公司持
有猫眼文化19.0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
按照以往交易情况及现有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涉
及的交易对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
司带来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猫眼文化关联交易主要为电影代理发行以及共同投资发行电影项目,
以及宣传服务,结算方式包括票房分账款以及发行收入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
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
向猫眼文化输送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16年下半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公司2016年下半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6年下半年关联交易计划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下半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结论
经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对光线传媒与猫眼文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运作的要求,同时,应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在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军峰 吴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