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2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下
午15:00至2016年6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上海市桂林路406号2号楼11楼
3、召集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文雄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1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为87,856,947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275,090,795股的31.937%;中小投资者
(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4人,所持股份113,85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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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87,845,847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31.933%。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1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本
决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87,856,9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13,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87,856,9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13,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2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亦涛、郭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