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
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进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共进股份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
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并出具了本核
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77 号)核准,公司以 34.5 元/股的价格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241,06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595,316,57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 30,715,698.26 元(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62,386,631.74 元。前述募集资金由保荐机构
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蛇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78180188000098259 募集
资金专户,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勤信验字
[2016]第 1086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65 亿元(含 3.65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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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
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
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三)购买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6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合作银行低风
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
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
(四)相关期限
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
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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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
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
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
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运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
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
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程序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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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
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共进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
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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