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6-049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2015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和 2015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确定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方案。鉴于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此项决议的有效期为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到期,为保
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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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即延长至 2017 年 7 月 15 日。
关联董事梁文利、李全栋、连江、朱宝权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和 2015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确定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鉴于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此项决议的有效期
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到期,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授权的有
效期延长一年,即延长至 2017 年 7 月 15 日。
关联董事梁文利、李全栋、连江、朱宝权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和 2015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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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确定
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鉴于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此项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即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到期,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授权的有效期延长一年,即延长至 2017
年 7 月 15 日。
关联董事梁文利、李全栋、连江、朱宝权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请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详见《辽宁曙光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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