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云维: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6-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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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 云维 公告编号:临 2016-037

债券代码:122073 债券简称:云债暂停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乙投资”或“申请人”)向人民

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一、重整申请情况概述

2016 年 6 月 24 日,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昆明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的通知,申请人以本公司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曲靖中院”)

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通过重整程序清偿其相应债权。昆明中院收到云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云民辖字 374 号指定管辖决定书指令由其管辖上述重

整案件。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为注册于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云南省昆

明市龙井街一号办公室 1 栋三楼。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发行了公司债券“11 云维债(现名云债暂停)”,根据发行

文件,2016 年 6 月 1 日应对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兑付本金并支付全部债券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1 日的利息。公司因持续亏损无法清偿上述债务,为

1

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和债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代公司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账户支付了合计人民币

1,002,806,000.00 元。

2016 年 6 月 15 日,申请人向公司发出催收函,要求公司偿付申请人代付的

前述款项,201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复函表示因长期亏损,无法清偿对申请人的

前述债务。

综上,截止 2016 年 6 月 16 日,公司欠申请人合计人民币 1,002,806,000.00

元。公司因经营状况恶化,持续亏损无法偿还上述债务。

(三)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人民法院受理上述重整申请的裁定书。申请人

提交的重整申请是否被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该等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

二、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

人提出的重整申请,人民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

权在重整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重整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管

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订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

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并存在不能全额

受偿的可能。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人民法院将裁定终

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公司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董事会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公司日常

运营工作。如果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员工稳定、

继续在现有基础上保持生产经营及其他与重整相关的工作。

三、控股子公司大为制焦、大为焦化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情况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为制焦”)与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焦化”)分别收到

2

昆明中院的通知书,云南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第二安装公司”)以

大为制焦、大为焦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人

民法院提出对大为制焦、大为焦化进行重整的申请。第二安装公司提出的申请是

否被人民法院受理,大为制焦、大为焦化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披露该等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大为制焦、大为焦

化被申请重整,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

极做好公司日常运营工作。

四、风险警示

(一)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公司股票将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 2014、2015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5 年

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5 月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1.1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

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人民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

法院是否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人

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

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3.1(十二)、

14.3.12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三)当公司出现下述情形,公司股票将停牌:

如果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1.11.4 的规定,公司将及时就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的重整申请

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13.2.11 和 13.2.12 的规定,公司股票应于收到人民法院受理重整裁定书的下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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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停牌一天,次一交易日复牌,复牌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

实施停牌。

(四)当公司出现下述情形,公司债券将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根据 2016 年 6 月 1 日公司债券“云债暂停”回售结果,“云债暂停”公

司债券已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946,306,000 元,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回售金额为人民

币 53,694,000 元。如果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云债暂停”将提前到期并停止

计息,并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进展

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5 日

报备文件

(一)法院通知书

(二)圣乙投资重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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