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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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6-037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

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美” )的合作方暨实际经营管理者王斌、王钊德和王

国友,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能履行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存在严重违规及其

他行为,公司按浙江德美股东会决议内容启动歇业清算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近日,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

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美”) 收到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2015)嘉桐破字第 4-1 号] 。 《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2015 年 9 月28 日,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以到期债务难以清偿、明显缺乏清偿

能力为由向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0

月15日裁定受理,并于2016年1月14日作出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和浙江德兴纸塑包装

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的裁定。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查明:2016年4月18日,法院主持召开了浙江德美彩印有限

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实到债权47人,代

表无财产担保债权额343,575,874.2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额的99.53%。据管理人出

具的报告反映,截止2016年5月27日的债务总额为44,249万元,资产总额为26,942万

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认为:据管理人《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反映,浙江德美

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的负债总额已远远大于资产总额,到期

债务的清偿能力明显缺乏,已具备破产原因,应当依法宣告破产。据此,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继续关注浙江德美

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15)嘉桐破字第 4-1 号]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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