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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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财信国兴地产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经过我们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给我们提供的有关拟聘任的副总

经理章晓风先生的基本材料,我们认为,董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所聘

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聘任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我

们同意本次聘任事项。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聘任副总经理的薪酬及考核

办法,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听取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聘任副总经理

的薪酬及考核办法,认为此次聘任副总经理的薪酬标准及考核办

法是按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

九届董事及总经理办公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办法的议案》制定

的,我们同意此次聘任副总经理的薪酬标准及考核办法。

独立董事:

孙茂竹 叶剑平 刘长华

2016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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