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6-24 08: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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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0 日-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0 日

15:00 至 7 月 1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7 月 5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 238 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

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

件公司留存);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

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6 年 7 月 9 日下午 17:00 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 238

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传真登记请发送

传真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8 日上午 10:0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 238 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

角)以岭健康城一楼大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华、申焕然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2、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3。

2、投票简称:以岭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7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以岭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

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议案 3 3.00

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00

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

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7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召

开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

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

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1 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议案3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

“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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