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修订说明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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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8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6月6日直通披露了《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6月17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

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47号)的要求,对《重组预案》

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进行了补充’四、公司

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二、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的“重大风险提示”之“ 一、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风险”之“(五)标的公司预估增值率较高,后期可能会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中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的具体金额。

三、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九、业绩承诺及补偿

安排”之“(一)业绩承诺金额”中补充披露盈利预测的可实现性。

四、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之“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

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补充披露公司近两年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的收

入明细、毛利率、营业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

五、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

历史沿革”补充披露分立完成后奥得信业务的具体情况,与华森塑胶不构成同业

竞争,奥得信与华森塑胶的资产、人员、技术、业务、财务等方面独立。

六、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历

史沿革”补充披露奥得信需偿还原分立前债权人的债务情况,若奥得信无法偿还

原分立前债权人的债务,公司后续的具体解决措施,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

七、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历

史沿革”补充披露需补足原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 163,359,107.570 元出资责任主

体,补足出资的责任主体已经履行完毕出资补足义务,对标的公司不造成不利

影响。

八、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华森塑

胶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之“(二)利润表简要数据”中补充披露 2015 年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 2014 年明显增长的原因

九、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华

森塑胶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之“(四)现金流量主要数据”中补充披露

华森塑胶报告期内合并现金流主要数据情况。

十、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华森塑

胶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之“(五)应收账款账龄及变动分析”中补充披

露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前五名客户情况、应收账款余额大幅上升的原

因及合理性。

十一、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七、主营业务的具体状况”之“(五)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按主要产品类加

补充披露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4 月华森塑胶营业收入的组成情况。

十二、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

主营业务的具体状况”之“(六)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明细”补充披露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4 月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的明细。

十三、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主要

业务的具体状况”之“(五)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明细”中补充披露丰田汽车、东

风日产、广汽本田等主要合作整车厂营业收入及销量情况。

十四、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三、

华森塑胶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补充披露分立前后相关主

体的主要业务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

十五、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三、

华森塑胶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补充披露奥得信最近两年

一期资产、负债、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

十六、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

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华森塑胶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之“(二)利

润表简要数据”补充披露了 2015 年末华森塑胶净资产低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分

立时华森塑胶净资产的原因。

十七、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五节 标的资产预估值及定价公允性”之

“三、预估过程”中补充披露使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华森塑胶进行评估的评

估过程。

十八、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稿)中将有关“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的

主业战略”统一修改为“汽车相关行业的战略目标”。上述修改后,公司在预

案中将不再出现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相关的表述。

修订后的《重组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06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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