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6-050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下午在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 6720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应
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监事会
同意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6 年度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监事周裕生先生、孙国宝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因此须对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关于本议案监事会无法
形成决议,《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将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核实《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
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正式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00 人。具体
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