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3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
案。并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了相关公告。
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及《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系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北京海科
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100%的股份。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与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海科融通 107 位股东签署了《购
买资产协议》;同日,公司与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初步协商
的交易价格合计为 296,946.82 万元,其中发行股份 12,304.2244 万股支付交易对
价 266,386.46 万元,支付现金 30,560.36 万元。
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22,390.36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配套
资金拟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海科融通及本公司的项目、支付本次
中介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募投项目。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
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具体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
对重组后续推进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同时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在资
产重组事项进行期间每 30 日披露一次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开展过程中,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公告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等相关文件,并且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及相关进展公告中充分披露了本次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四、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原因
本次收购标的公司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与互联网借贷平台业务,属
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面临着监管政策的重大不确定性,
未来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将深刻影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行业的竞争格
局;虽然公司本次收购标的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但尽管如此鉴于行业监管政
策在短期内难以明朗且依据监管部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政策的最新调整,公司确
实无法按照相关规定在限定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经
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本次重组事项自然终止。
五、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
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进一步完善公司打造金控平台的战略
规划。
未来,公司将在巩固传统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把握市场机会,仍会沿着
原定的发展战略和方向,积极寻求合适的国内、国际投资标的,通过股权投资、
参股、并购等方式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实现公司价值更大的提升,提升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断将企业做大做强,完成公司的战略转型规划。
六、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