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乐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6-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意见;

1、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斯耐浦科技

有限公司、长沙好房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是正常、合理、必要的

经营管理行为;

2、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尚待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3、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向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斯耐浦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好

房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

二、关于续聘请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意

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国家

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结论意见: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盛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债务提供担保的

意见;

湖南盛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

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偿付相应

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

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原则,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

的有关规定。

结论意见: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盛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债务提供

担保。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尹光志 赵 曼 阮煜明

罗 飞 邹雪城

日期:2016 年 6 月 2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凯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有明显流出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市场关注意愿一般。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