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6-030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以电子邮
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
怀荣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北途尚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厂区租赁合
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将本公司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河道 9 号厂区内
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租予河北途尚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租面积为 14,962 平
方米,用于文化创意产业等服务,租期 10 年,自 2016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26
年 06 月 30 日止。双方协商确定上述房屋年租金为合同期内第一年至第三年该房
屋租金价格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 0.55 元,年租金约为人民币 3,003,621.50 元(以
实际交付租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面积、实际租赁时间计算租金),第四年起按上
一年度租金总额以每两年 5%涨幅逐步递增(第四年起年租金总价为 3,153,802.58
元;第六年起年租金总价为 3,311,492.7 元;第八年起年租金总价为 3,477,067.34
元;第十年起年租金总价为 3,650,920.71 元)。如当地同类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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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波动超过当时租赁价格的 10%以上时,双方须按照当时的租赁市场价格重新定
价。自租赁日期起按照每 6 个月为 1 次租金支付周期,由乙方在每个支付周期开
始前 15 日一次性支付。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关于与河北途尚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
告》刊登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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