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
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讨论后就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聘任谢振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董事会聘任谢振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
程序合法有效。
二、谢振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我们未发现谢振玉先生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三、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我们同意聘任谢振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 张志凤、邓延昌、朱玉栓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