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精密: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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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4 股票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2016-086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9,6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3.29%,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 5,99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7.1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1 号)核准,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670,000 股,并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总股本为 62,000,000 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82,670,000 股。

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向 42 名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45,000 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08 日。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4,215,000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为 63,5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46%;无限售流通股为 20,6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承诺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

1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陈梓炎、陈惠吟、李晓明、谢锐彬、蔡文华、杨仁洲、朱作凯、谢

晓明、张杨、天津纳兰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蔡耿锡、谢晓华、陈惠吟、谢锐

彬、蔡文华、杨仁洲、张杨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本人

持有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

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2015 年 12 月 9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

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如在股份锁定期(含延长锁

定期)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本人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如转让价格低于股票发行价格,则转让

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限售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

形,上市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9,6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3.29%,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 5,99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7.12%。

3、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是 8 名自然人股东,1 名法人股东。

2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申请解 实际可上市

所持限售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除限售股份 流通的股份 备注

份总数

数量 数量

天津纳兰德股权投资基金

1 法人股东 4,200,000 4,200,000 4,20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陈惠吟 董事 6,400,000 6,300,000 1,575,000 注1

3 杨仁洲 高级管理人员 300,000 100,000 25,000 注1

4 蔡文华 高级管理人员 250,000 100,000 25,000 注1

5 张 杨 监事 50,000 50,000 12,500 注1

6 陈梓炎 自然人股东 7,800,000 7,800,000 0 注2

7 李晓明 自然人股东 900,000 900,000 0 注2

8 朱作凯 自然人股东 140,000 100,000 100,000

9 谢晓明 自然人股东 100,000 60,000 60,000

合计 20,140,000 19,610,000 5,997,500

注 1:由于陈惠吟等 4 名股东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述

股东所做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故上述股东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的股份数量为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的 25%。

公司 2015 年实施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5 年 8 月 24 日),陈惠吟、

杨仁洲、蔡文华、朱作凯、谢晓明分别获授 10 万股、20 万股、15 万股、4 万股、4 万股。

股权激励实施完成后,陈惠吟、杨仁洲、蔡文华、朱作凯、谢晓明所持限售股份总数分别为

640 万股、30 万股、25 万股、14 万股、10 万股。

注 2:陈梓炎、李晓明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股处于冻结状态,该部分股票在解除质押后,

可上市流通。

另外,由于本公司原市场总监谢锐彬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六个月内申报离职,根据相关承诺,谢锐彬先生所持公司 10 万股股份自其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故谢锐彬先生所持公司的股份本次不予申请

解除限售,待上述日期到期后根据相关承诺及相关规定单独申请解除限售。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

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的股本变动结构表

3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3,545,000 75.46% - 19,610,000 43,935,000 52.17%

境内法人持股 46,490,000 55.20% - 4,200,000 42,290,000 50.22%

境内自然人持股 15,510,000 18.42% - 15,410,000 100,000 0.12%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 1,545,000 1.83% - - 1,545,000 1.83%

二、无限售流通股 20,670,000 24.54% 19,610,000 - 40,280,000 47.83%

A股 20,670,000 24.54% 19,610,000 - 40,280,000 47.8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670,000 24.54% 19,610,000 - 40,280,000 47.83%

份合计

股本总额 84,215,000 100% 19,610,000 19,610,000 84,215,000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

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星徽精密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同意星徽精密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4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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