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16-041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9,623,953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5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获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并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9,623,9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15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扣税情况
(1)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 元;
(2)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见注 a),先按每 10 股派 0.8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3)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见注 a);
(4)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
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 a: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7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将于 2016 年 7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6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 1 号
咨询联系人:巢亦文、张宸军
咨询电话: 0798-8470237
传真电话:0798-8470221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