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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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申东日先生发来的解除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

是否为第一

股东 解除质押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押占其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股数 日 日 所持股份

致行动人

比例

中泰证券 个人

申东日 是 1,875,000 2015-12-23 2016-6-22 股份有限 0.923% 融资

公司 需要

中泰证券 个人

申东日 是 1,875,000 2016-5-11 2016-6-22 股份有限 0.923% 融资

公司 需要

合计 3,750,000 1.85%

2015 年 12 月 23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1,875,000 股质押给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同),质押登记日为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

质押手续;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

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息 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申东日先生在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

上述质押的股份由 1,875,000 股变为 3,750,000 股,新增 1,875,000 股份的质押登

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2016 年 6 月 22 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质押以及转

增质押的股份合计 3,750,000 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0.94%),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203,155,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50.7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71,583,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89%。

二、备查文件

1、股权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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