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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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16-024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2016 年 6 月 22 日,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

锂景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锂景”)签署了《合作设立

公司投资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红宝丽集团锂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名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公司与上海锂景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主体介绍

上海锂景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三星镇宏海公路 458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罗松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新能源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等。

上海锂景普通合伙人罗松,在上海锂景的出资比例为 85%。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名称拟为:红宝丽集团锂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

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2、合资公司出资人和出资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其

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2,100 万元,占合资公司 70%的股权,上海锂景以专

利和技术评估作价出资,占合资公司 30%的股权,具体根据评估报告双方协商确

定。

3、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正极、负极电极材料等的生产和销

售(以工商核准为准)。

4、组织结构: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

3 名,上海锂景委派 2 名,董事由双方委派合资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合资公司

设监事一名,由公司委派,合资公司股东会选举。总经理、财务总监由公司委派,

合资公司董事会聘任;首席技术官、总工程师由上海锂景委派,合资公司董事会

聘任。

5、利润分成与风险亏损承担:双方按出资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风险和亏

损也按双方出资比例各自承担。

合资公司实现盈利后,出资双方协商分配事宜。

6、前提条件:获得公司、上海锂景双方决策机构的同意。

四、投资目的、存在风险以及对公司影响

我国政府持续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国家发改委把锂离子电池等高技术绿

色电池的制造作为高新技术产业放在了优先发展的位置,电动汽车对于锂电池材

料的拉动作用会越来越大。锂离子电池应用持续升温,其产业呈现快速增长的态

势。

公司在打造环氧丙烷-聚醚、醇胺-保温材料及衍生物产业链的同时,积极

整合资源,致力于新材料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希望通过成立合资公司建设锂电

池正极材料项目,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培育新的利润

增长点,推动公司转型与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成立合资公司,不仅

对电池材料产业的发展,而且对地方经济的增长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公司拟出资与上海锂景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公司董事会批准。合资公司

设立后,可能面临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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