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
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谨慎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孟庆升、张勇、高树茂、孙召良、付洪艳
2016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