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是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根据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有违反《公
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现象,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任职资格合法。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持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3、经了解,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
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4、本次提名已征得各董事候选人同意。
5、同意提名熊续强、邹朝辉、张福华、安楚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同意提名万寿义、马云星、
杜惟毅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
意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签名:王若晨 李骅 梁栋
2016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