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核,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
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同意将《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白 涛:
赵 燕:
宁家骏: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