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16-034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拓红外”或“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收到上海丰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丰瑞”)的《关于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海丰瑞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丰瑞持有公司股票 2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7.5%,其中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5%。
二、 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上海丰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3、减持期间:公告后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 10,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若计
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
调整;
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6、减持方式:计划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协议转让及其他合法方式。如果部分股票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该
部分减持的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2%,即 5,600,000 股。
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的情况
1、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法人股东上海丰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其回购该部分股份。 2)
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
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额的 50%,自其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出全部
剩余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
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
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4)如违反已做出的承诺,并对公司
造成直接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丰瑞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上海丰瑞承诺: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
份减持。
2、上海丰瑞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上海丰瑞所作出的任何减持承诺。
五、 备查文件
上海丰瑞《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