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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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芯 公告编号:2016-056

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霍尔果斯国微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情况

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原“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霍尔果斯国微股权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微投资”)的书面减持股份告知函,国微投

资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至 6 月 21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

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具体变动情况

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大宗交易 2016.6.16 40.31 3,000,000 0.49%

霍尔果斯国微

股权投资管理 大宗交易 2016.6.17 39.90 3,000,000 0.49%

合伙企业(有 大宗交易 2016.6.21 41.92 3,000,000 0.49%

限合伙)

合计 9,000,000 1.4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霍尔果斯国微 合计持有股份 39,282,522 6.47% 30,282,522 4.99%

股权投资管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282,522 6.47% 30,282,522 4.99%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国微投资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6]1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国微投资在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承诺:自本公司所持

有的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2012年12月27日至

2015年12月26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的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已届满,国微投资严格遵守了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

3、国微投资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国微投资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持有本公司股份以来,

除本次减持外,未减持过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后,国微投资持有公司 30,282,52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不再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

三、备查文件

1、霍尔果斯国微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减持股份告知函。

2、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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