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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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66

苏州禾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0,672,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

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016 赵东明

2 08*****905 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21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28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文其 陈洁

咨询电话:0512-65073528、0512-65073880

传真电话:0512-6507340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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