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

来源:深交所 2016-06-22 09:11: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

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有庄浩、庄澍、张和平、贺静颖、厦门金润悦

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海银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股东均已到会,代表股份 8,70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0%。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同意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有效期延长至

2017 年 4 月 15 日。

表决结果:8,700 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延期

的议案》。

同意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授

权期延长至 2017 年 4 月 15 日。

表决结果:8,700 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之签署页)

庄浩:

庄澍:

张和平:

贺静颖:

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厦门海银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吉宏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