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 2016-36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司”、“宝光股份”)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刊登了《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
告》,2016 年 3 月 30 日刊登了《关于国有股东拟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
公告》,2016 年 4 月 16 日刊登了《关于国有股东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结
果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集团”)拟以公开征集受
让方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本公司 46,200,000 股股份,占宝光股份总股本的 19.59%。
截止目前, 宝光集团拟确定的意向受让方为: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融昌航”)、天风睿兴(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风
睿兴”)、盘实投资顾问(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实投资”)。其中:
北京融昌航意向受让股数 11,792,913 股;天风睿兴意向受让股数 11,792,913 股;
盘 实 投 资 意 向 受 让 股 数 22,614,174 股 。 三 家 公 司 意 向 受 让 股 份 合 计 数 为
46,200,000 股,截止目前宝光集团暂未与各意向受让方签署完成《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宝光集团须与意向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报国务院
国资委批准,能否取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收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陕证调查字 2015009 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最终调查结论。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
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公司立案调查阶段或中国证监会在调查后对上市公司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后未满六个月的期间内,宝光集团不能减持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经向国有股东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将以上市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购
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依据上市公司已经披露
的《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本方案的成功实施
并不以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为前提,即本次股份转让的推进及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推进和实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