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型材: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2 08: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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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6-23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螺型材;股票代码:000619)

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 2016 年

6 月 21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并拟在 2016 年 7 月 1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公司拟向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新能

源”)的股东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股份”)等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奇瑞新能源的控股权,并发行股份

配套募集资金。

(二)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范围初步确定为奇瑞股份及其关联

方,目前尚未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第三方。因存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的控股股东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在交易对方奇瑞股

份担任董事等情形,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奇瑞新能源成立于 2010 年 4 月,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法定代

表人尹同跃,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类别

1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282,693 30.63 A股

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3,954,545 9.43 A股

3 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7,160,000 1.99 A股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天泽金

4 牛 999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 3,568,683 0.99 A股

金信托计划

5 李俊 3,130,000 0.87 A股

6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2,999,934 0.83 A股

7 UBSAG 2,687,036 0.75 A股

8 李葛卫 2,000,000 0.56 A股

9 孙珊珊 1,567,565 0.44 A股

10 颜黎龙 1,566,531 0.44 A股

三、停牌期间公司所做的工作

(一)聘请中介机构进场参与本次重组工作,各相关方推进方案

论证。

(二)制定本次重组工作计划,按计划推进交易标的尽职调查、

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三)停牌日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规定申报本次重组相关

《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以及关于本次重组停牌

前 6 个月是否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报告》。

(四)停牌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本次资产重组进展公

告。

四、本次重组目前情况及延期复牌事项

公司原计划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披露本次重组预案,但截止目

前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本次

重组具体方案仍需进一步磋商和论证,公司未能按原计划披露本次重

组的相关信息。鉴于上述原因,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螺型材”,股票代码:000619)自 2016 年 6 月

2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五、公司承诺

公司拟在公司股票进入停牌程序后 2 个月内,即 2016 年 7 月 1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如公司申请延

期复牌后仍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本次重组信息,公司承诺:将在上

述期限前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但

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停牌之日即 2016 年 5 月 16 日起累计停牌时间

原则上不超过 3 个月,若在上述 3 个月期限内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

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

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

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

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

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

内不再筹划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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