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众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2 08: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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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众昇 公告编号:2016-055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顺众昇,证券代码:300208)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星

期三)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研究,确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25 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2016 年 6 月 7 日及 2016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2016-052、2016-054)。

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

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计划涉及的标的资产

规模较大,潜在的交易对方涉及国有企业及多家境外公司,中介机构协调沟通工

作量较大,重组方案部分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意向交易对方之一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青岛城投金融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14.18%的股份,因此本次重组可能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同时由于公司拟收购的标的公司股

东涉及多家境外公司,目前尚未达成任何协议,因此公司尚未最终确定其他交易

对方。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为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组相关标的资产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不含金融租赁)。按照中国

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

的公司属于门类 L 项下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尚未达成任何协议,因此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

(四)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截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件的股份数量

贾全臣 111,650,623 14.57 75,218,440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108,659,741 14.18 0

贾晓钰 75,352,000 9.83 56,514,000

戴一鸣 75,000,000 9.78 0

应明 12,000,185 1.57 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10,670,748 1.39 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19,634 1.11 0

成善杰 8,166,470 1.07 0

陈肖强 7,997,360 1.04 7,997,360

贾玉兰 5,749,875 0.75 0

2、截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8,659,741 人民币普通股

戴一鸣 7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贾全臣 36,432,183 人民币普通股

贾晓钰 18,838,000 人民币普通股

应明 12,000,185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10,670,748 人民币普通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19,634 人民币普通股

成善杰 8,166,470 人民币普通股

贾玉兰 5,749,875 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 5,597,006 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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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的工作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已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

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公司与有关各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相关工作。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均已进入到上市公司

和标的公司开展工作,对标的资产开展了尽职调查,对其公司资产、业务、财务

等进行梳理,研究论证初步交易方案等。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计划涉及的标的资产规模较大,潜在的交易对方涉及

国有企业及多家境外公司,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量较大,涉及的协

调沟通工作较多,重组方案部分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6月27日起继续停牌。

四、本次申请继续停牌相关安排及预计复牌时间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披露的全面与完整,维护投资

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2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若届时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2个月内即2016年7月25日前按

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4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

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

并披露继续停牌公告。原则上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累计停牌时间不超

过3个月,即预计最迟不晚于2016年8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若本公司预计无法在首次停牌之日起 3 个月内即 2016 年 8 月 18 日前披露重

组预案,但拟继续推进本次重大重组,公司将在自停牌之日起 3 个月内根据《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相关信息。

五、必要风险提示

1、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

字 2015689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

最终调查结论文件。

3、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4 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不能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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