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
部分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主要修订情况如下表所示:
章程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 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为914403007576217064。
营业执照号为
44030650327584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40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600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040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600万股,均为普通
均为普通股。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