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6-03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大
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广仟先生的通知,其持有的公司 22,380,000 股
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全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一、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3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权质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公司大股东沈广仟先生将其持有的
公司 22,38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占质押时公司总股本的 5.26%)质押给中国银行北京大兴支行,为公
司中长期授信总额 13,000 万元提供无偿质押担保,并于 2016 年 3
月 9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
登记手续。
二、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2016 年 6 月 20 日,沈广仟先生上述质押给中国银行北京大兴支
行的股份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
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沈广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9,53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1%。其中,有限售股份 67,147,500 股,无限售
股 份 22,382,500 股 。 沈 广 仟 先 生 本 次 解 除 质 押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22,380,000 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
5.28%。截止本公告日,沈广仟先生已无质押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