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6-04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5,625,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35,625,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71,25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04 黄松
2 01*****097 白明垠
3 00*****923 潘峰
4 01*****648 肖荣
5 01*****595 孙河生
6 01*****003 王毅刚
7 01*****492 王全
8 00*****945 张海汀
9 00*****324 李雪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6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51,753,097 47.00% 251,753,097 503,506,194 47.00%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60,000,000 11.20% 60,000,000 120,000,000 11.2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000,000 3.73% 20,000,000 40,000,000 3.73%
高管锁定股 171,753,097 32.07% 171,753,097 343,506,194 32.0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3,871,903 53.00% 283,871,903 567,743,806 53.00%
三、股份总数 535,625,000 100.00% 535,625,000 1,071,250,000 100.00%
七、权益分派实施后每股收益情况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071,250,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15 元。
八、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参数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6 层
咨询联系人:王媛媛、丁显瑶
咨询电话:010-82809807
传真电话:010-82809807-811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