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关于拟出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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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2016-019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长投成长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暂定)

投资金额:拟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参与设立长投成长并购基金(有限合

伙)(暂定),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公司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出

资额。

风险提示:并购基金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到足够资金,不能成功设

立的风险;截至公告日,并购基金尚未开展任何投资活动,也无任何具体

投资计划。

并购基金的管理费、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尚未确定,相关安排将

于募集完成并签署协议后确定。

一、设立并购基金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投资”)坚持产业投

资与投资服务的发展模式,努力构建投资平台,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为促进公司

在投资领域的布局和发展,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参与设立长投成长并购基

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并购基金”)。

本次出资设立并购基金符合公司产业投资与投资服务的战略定位,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

并购基金首期募集目标为 5 亿元人民币,主要投资于股权类投资以及符合公司

业务发展战略需要的重点发展产业及具有竞争优势和较好发展前景的重点行业企

1

业。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设立长投成长并购基金(有限合

伙)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2、本次出资设立并购基金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之一:分宜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

名称为准)

分宜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长投成长并购基金(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拟由公司、深圳权诚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长江众筹金融交易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分别为人民币 400

万元(40%)、人民币 450 万元(45%)、人民币 150 万元(15%)。

管理模式:分宜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其中董事会

由 5 名董事组成,深圳权诚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名 3 名,公司提名 1 名,武

汉长江众筹金融交易有限公司提名 1 名。设监事 1 名,由公司提名的人士担任。董

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深圳权诚骏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委派 3 名委员,公司委派 1 名委员,武汉长江众筹金融交易有限公司委派

1 名委员,其中公司委派的委员具有一票否决权。

分宜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尚未设立,财务总监拟由公司委派,其他主要管理

人员尚未确定,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公司尚未完成于基金业协会的备

案登记工作。

截至公告日,除上述已披露的信息外,分宜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

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拟增持公司股份。

2

合作方二:深圳权诚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4 楼

法定代表人:梁华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市场

信息咨询与市场调研,投资信息咨询,人才咨询,商业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

深圳权诚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深圳权诚骏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主体将作为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参与设立并购基金。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长投成长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

登记的名称为准)

(二)基金规模:首期募集目标为人民币 5 亿元

(三)投资人及投资比例

分宜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并购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作为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深圳权诚

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主体作为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基金剩余出资份额向外部募集。

(四)存续期限

并购基金存续期限为五年,其中投资期三年,退出期二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

同意,退出期可以延长一年。

(五)出资进度

所有出资均应在并购基金的首期提款通知发出后 10 个工作日内缴纳到位。

(六)并购基金的管理模式

并购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分宜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

(七)管理费、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

并购基金的管理费、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尚未确定,前述安排将于募

3

集完成并签署协议后确定。

(八)并购基金的投资模式

并购基金主要投资模式为参股形式的投资,主要投资于股权类投资及符合公司

业务发展战略需要的重点发展产业及具有竞争优势和较好发展前景的重点行业企

业。

并购基金的退出机制包括:(1)投资的股权可通过 IPO、新三板挂牌、公司收

购或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方式退出;(2)投资的股权可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协议转

让等方式退出。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设立并购基金是依托公司现有的产业整合能力、资本平台优势以及专

业机构的资本运作能力,组织多方资源实施资本运作,促进公司在投资领域的布局

和发展。本次投资短期内对生产经营没有实质影响,长期将有助于公司发展投资业

务,将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一)并购基金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到足够资金,不能成功设立的风险;

(二)截至公告日,并购基金尚未开展任何投资活动,也无任何具体投资计划;

(三)如并购基金完成设立,后续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

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公司作为基金的有

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

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

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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